关于申报2025年陕西省药学会医药协同创新下药物经济学研究项目的通知

作者/来源: 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5-11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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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,医药领域的协同创新成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关键驱动力。药物经济学作为连接医药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,在指导临床合理用药、助力药品政策制定、控制医疗成本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。为进一步推动医药协同创新发展,充分发挥药物经济学在优化医疗决策中的价值,现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药学会医药协同创新下药物经济学研究项目,汇聚全省智慧,共同攻克医药协同创新进程中药物经济学领域的关键问题。

一、项目设置和主要资助方向

(一)项目设置

分别设置重点项目5 项,资助金额2万元/项;一般项目10项,资助金额1万元/项。

(二)项目资助方向

1. 药品及集采药品真实世界应用的药物经济学评价;

2. 医院药学服务的药物经济学评价;

3. 集采背景下不同治疗领域药品临床价值评估;

4. 基于医药协同的药品及集采药品临床价值评估体系构建;

5.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的药物经济学应用研究;

6. 医药协同创新模式下的药物经济学评价研究;

7. 整合利用真实世界数据及传统临床试验数据进行的药物经济学评价。
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

(一)申报对象为陕西省内所有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学工作人员,项目以个人名义申报;

(二)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的主持人,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能力;

(三)项目选题应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和可行性;

(四)按照要求填写“医药协同创新下药物经济学研究项目申请书”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(一)项目申请

申请人需填写《2025年陕西省药学会医药协同创新下药物经济学研究项目申请书》,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盖章文件一式两份,邮寄至: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创新大厦S503,收件人:王小雪,电话:18681822515

PDF格式申请书两式两份,发送至陕西省药学会邮箱:sxsyxh@126.com第一份PDF申请书与纸质版盖章文件格式一致。第二份PDF申请书需删去与申请人相关的所有个人信息(包括申请人姓名、所属医院、联系方式、发表文献中的申请者姓名等),若个人信息未完全删除,该申请资料将被视为不合格,不予上报。

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。项目经过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实施,实施周期:20262-20271月。

(二)项目评审

1.陕西省药学会秘书处对所申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,包括申请人资质和上报资料的真实性等,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:①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;②申报书内容过于简略;③申报书不符合规定格式;④申报手续不完备。

2.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专家函审,评审专家将从选题意义(合理性)、立论依据(必要性)、研究方案(可行性)、工作基础(充分性)等方面对参评项目进行审核评议。

3.函审入选项目,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复审,择优予以立项。

4.评审结束后,最终立项名单将在陕西省药学会官网公布。

(三)项目结题

项目完成后,课题负责人需向陕西省药学会提交项目结题报告,包括研究结果、发表论文及取得的其他成果。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,通过后予以结题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王小雪  18681822515

安梦娜  18091880916

附件:医药协同创新下药物经济学研究项目申请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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